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 室 文件
关于公示黑龙江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省认定领导小组确定,现对黑龙江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09年9月25日。对其中企业有异议的,请于2009年9月25日前向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如有保密内容,需予以说明。对于收到的异议文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朱波
联系电话:0451-82628432
传 真:0451-82628432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黑龙江省科技厅科技园
区管理处(邮编:150001)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 公示 通知
抄 送: 全 国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