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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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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有关市(行署)科技局: 为切实服务好省委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主要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省委领导要求,现开展“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动态情况收集上报工作。 一、 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任务分工 (一) 一带两区 由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高新区负责。 (二) 四基地 1、煤化工高新科技产业基地 由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科技局负责。 2、硅基新材料高新科技产业基地 由黑河、绥化市科技局负责。 3、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新科技产业基地 由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市科技局负责。 4、生态保护与开发高新科技产业基地 由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市(行署)科技局负责。 二、 上报内容 (一)“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的最新进展、成效、主要做法和下步打算等动态情况; (二)“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工作涌现出的好典型; (三)“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三、上报要求 按照省委领导指示,此项工作将纳入正常工作程序。请各有关单位确保上报材料详实、准确,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建设进展情况提供给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联系人:孙昭光 电 话:0451-82628432 邮 箱:szg@hljk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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