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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省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学科和专业代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保持一致,同时便于与其他省份进行交流,确保我省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省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库进行重新注册及推荐。请各已注册单位按照要求,登陆黑龙江省科学基金网站,积极推选相关领域专家。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省基金项目相关的技术领域和研究方向,对省基金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案、研究条件等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评价。 2、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有专利或有省级以上科技成果。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推荐条件认真审核本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并于2012年2月20日以前提交到省科学基金专家库中。 2、被推荐专家要认真填写须注册的各项内容,电子信箱地址、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发生变更时,本人应及时通知基金办。 3、注册的专家调离本单位后,由推荐单位负责通知基金办撤销注册。 联系人:刘禹 咨询电话:82265088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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