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9月25日至10月15日受理申报2008年度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请按如下要求申报项目: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1、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科技攻关项目立项前的预备研究。
3、增强本院所开展相关技术业务能力,为地方经济和行业服务的项目。
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采取自筹资金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资金总额的30%。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申报项目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书(格式从省科技厅网页“院所改革”栏目中《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载)一式二份并发送电子邮件至(kjtfgc@163.com)
2、由省科技厅进行初审。
3、进行技术经济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技术创新性、实施条件、市场需求预测、经济效益预测及存在的风险等。
4、省科技厅、财政厅根据项目评估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审评,确定当年支持项目和额度。
四、专项资金的使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国家、省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联 系 人:叶彩星 初国刚
联系电话 82634915、8262843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