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气: -13℃~-4℃晴
 
  •    首    页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事   
  •      科技服务   
  •      公众参与   
  •  邮箱登录:用户名: 密码: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行 2010年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0-08-11      黑科发〔2010〕62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行署)人事局、人才中心(服务局),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0年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自然科学科研机构(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式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科学研究(含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学历、资历的前提下,任职时间必须达到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确定的年限,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执行“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评审标准请登录“黑龙江科技网”科技服务栏目职称评定中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hljkjt.gov.cn
      (二)有关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知识的具体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1)公派出国学习、进修、讲学及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的,或自费出国进行语言培训、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及正规学校进修一年以上的;
      (2)独立完成外文专著5万单词以上,或独立完成译著、译文累计6万汉字以上,并经出版和发表部门证明的(译著、译文含汉译外、外译汉);
      (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4)在地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5)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6)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含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7)取得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BFT考试合格证书的;
      (8)取得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卷面总分60%以上的;
      (9)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0)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计算机考试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4)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证书的;
      (5)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科以上合格证书的;
       (6)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符合黑人发[2004]84号及黑人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政策,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3、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省内当年通用标准。
      (1)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一直有效;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4、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省内合格成绩。
      (1)取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计算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人员,在评聘正、副高级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2)凡参加省里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成绩人员,均可评聘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在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
      (三)按照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和黑人函[2007]87号文件规定,符合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各市(地)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该表连同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一并报评委会。
      (四)凡申报“绿色通道” 高级任职资格材料的需提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上报截止时间8月5日前。
      (五)符合职称评审政策和评审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中心(服务局)管理的,通过人才中心(服务局)申报;人事档案不在人才中心(服务局)管理的,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按属地化管理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六)申请同级改职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在新的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备拟改任职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申报人员应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评委会。
      (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参加2010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向评委会提交的材料要规范、齐全,手续完备,《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申报评审材料包括:
      (一)拟晋升高、中级职务的,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二份,中级一式二份。
      (二)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三)现任职《资格证书》,国有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四)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指后取得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外语、计算机免试佐证材料及《审查表》。
      (六)有效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免试佐证材料及《审查表》。
      (七)《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有效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业绩材料等。
      (八)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流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
      (九)拟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学历破格人员须在提交给评委会的正式发表的论文中确定一篇作为答辩用论文(一式五份,复印件,与评审材料一并上报)。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有关要求
      各市(行署)人事局、人才中心(服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以下要求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按评审条件收取申报材料,才能保证评审质量。
      (一)各单位除要认真审查评审材料外,还要认真审查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各类原始证书和其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等材料,并将上述材料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报评委会。
      (二)各单位要统一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个人信息u盘(省直厅局代码、地市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齐全),按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打印的《黑龙江省研究系列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名册》中项目必须填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按照省人保厅文件要求,各单位在职称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制度,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查力度,申报职称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申报人单位主要领导需在《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相 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照省人保厅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职称晋升中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各市(地)、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在推荐和评审过程中,要加大对学历、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力度。对弄虚作假的申报者,从当年起三年内不允许其申报职称。
      (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黑价联字[2006]45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3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200元。
      五、呈报材料时间、地点
      上报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7日(中直单位“委托评审”、“绿色通道”材料需提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
      上报地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教育处(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省政府前楼620室)
      联系电话:0451-87011386、0451-82628386
      联系人:王晓群   李红梅 
      为保证评审工作有序进行,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
         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5、优秀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
         6、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科技信息中心(中国龙网)制作维护 黑ICP备07501953号
    技术支持电话:0451(87031946)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