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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公开受理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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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信息公开投诉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九条:民营科技企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符合本条例第二条的要求,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二)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投入占企业年收入的2%以上。 "
(三)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投入占企业年收入的 2%以上。 "